主营:锅炉容器板,耐磨板,高强板,船板,管线钢,低合金高强板
所在地:
河南 郑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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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发布时间:
2022-03-29
有效期至:
2022-09-29
Q960E高度度结构用调质钢板
(本牌号执行标准GB/T 16270-2009)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高度度结构用调制钢板的牌号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50mm,以调质(淬火 回火)状态交货的高度度结构用钢板。
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GB/T 223.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
GBT/T 223.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
GB/T 223.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
GB/T 223.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含量
GB/T 223.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含量
GB/T 223.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含量
GB/T 223.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
GB/T 223.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坤酸钠-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
GB/T 223.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
GB/T 223.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
FB/T 223.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
GB/T 223.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(钾)光度法测定锰量
GB/T 223.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
GB/T 223.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
GB/T 223.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
GB/T 223.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含量
GB/T 223.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含量
GB/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(GB/T 228-2002,eqvISO6892:1998)
GT/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(GB/T 229-2007,ISO 148-1:2006,MOD)
GB/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
GB/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GB/T 2970 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
GB/T 钢及钢产品的力学性能实验取样位置及试样的制备(GB/T 2975-1998,eqvISO377:1997)
GB/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(常规法)
GB/T 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一般要求
GB/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(GB/T 17505-1998,eqvISO404:1992)
GB/T 20123 钢铁 总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常规方法)(GB/T 20123-2006,ISO 15350:2000,IDT)
GB/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
GB/T 2012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:感应炉(经预热)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GB/T 20126-2006,ISO 15349-2:1999,IDT)
GB/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(GB/T 20066-2006,eqvISO14284:1996)
YB/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验数值的判定原则
3、牌号命名方法
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汉语拼音重要地位字母,规定小屈服强度数值、质量等级符号(C、D、E、F)三个部分按顺序排列。
示例:Q96E
Q-钢材屈服强度的“屈”字汉语拼音的重要地位字母;
960—规定小屈服强度数值,单位MPa;
E—质量等级符号;
4、订货所需信息
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以下信息
a) 本标准牌号;
b) 牌号;
c) 尺寸;
d) 交货状态;
e) 边缘状态;
f) 重量;
g) 用途;
h) 其他要求。
5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5.1、 钢板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709的规定。
5.2、经供需双方协议,可供应其他尺寸、外形及允许偏差的钢板。
6、技术要求
6.1、牌号和化学成分
6.1.1、钢的牌号、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和碳当量CEV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6.1.2、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以提供碳当量CET,CET=C (Mn Mo)/10 (Cr Cu)/20 Ni/40。
6.1.3、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222的规定。
6.2、冶炼方法
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。
6.3、交货状态
钢板按调质(淬火 回火)状态交货。
6.4、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
6.4.1、钢板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6.4.2、夏比摆锤冲击功,按一组三个试样算数平均值计算,允许其中一个试样单个值低于表2规定值,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%。
表1
牌号 |
化学成分a.b(质量分数)/%,不大于 |
CEVc |
||||||||||||||
产品厚度/mm |
||||||||||||||||
C |
Si |
Mn |
P |
S |
Cu |
Cr |
Ni |
Mo |
B |
V |
Nb |
Ti |
≤50 |
>50~100 |
>100~150 |
|
Q960E |
0.20 |
0.80 |
2.00 |
0.020 |
0.010 |
0.50 |
1.50 |
2.00 |
0.70 |
0.005 |
0.12 |
0.06 |
0.05 |
0.82 |
- |
- |
a 根据需求生产厂可添加其中一种或几种合金元素
b 钢中至少应添加Nb、Ti、Al中的一种细化晶粒元素,其中至少一种元素的小量为0.015%(对于Al为CCEV=C Mn/6 (Cr Mo V)/5 (Ni Cu)/15。)
表2
牌号 |
拉伸试验b |
冲击实验a |
|||||||||
屈服强度bREH/MPa,不小于 |
抗拉强度Rm/MPa |
断后伸长率A/% |
冲击吸收能量(纵向)KV2/J |
||||||||
厚度/mm |
厚度/mm |
实验温度/℃ |
|||||||||
≤50 |
>50~100 |
>100~150 |
≤50 |
>50~100 |
>100~150 |
0 |
-20 |
-40 |
-60 |
||
Q960E |
960 |
- |
- |
980~1150 |
- |
- |
10 |
34 |
34 |
27 |
27 |
a当拉伸实验适用于横向试样,冲击试验适用于纵向试样。
b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,采用Rpo.2。
6.4.3、当钢板厚度小于12mm钢板的夏比摆锤冲击试验应采用辅助试样。厚度>8mm~<12mm钢板辅助试样尺寸为10mm*7.5mm*55mm,其实验结果不小于规定值的75%;厚度6mm~8mm钢板辅助试样尺寸为10mm*5mm*55mm,其实验结果不小于规定值的50%。厚度小于6mm的钢板不做冲击实验。
6.5、表面质量
6.5.1、钢板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、气泡、折叠和夹杂等缺点。钢板不得有分层。如上述缺点,允许清理,清理高层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,不得大于钢板厚度公差之半,并应保证钢板的小厚度。缺点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。
6.5.2、其他缺点允许存在,但高层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,不得超过厚度允许公差之半,并应保证缺点处厚度不超过钢板允许小厚度。
6.5.3、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板允许焊补。如调质处理后进行焊补,应再次进行调质处理。
6.5.4、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表面质量可按GB/T 14977的规定。
6.6、特殊要求
6.6.1、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板可逐张进行超声波检验,检验方法按GB/T 2970的规定,检验标准和合格级别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6.6.2、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对钢板提出其他特殊要求。
7、试验方法
7.1、每批钢板的检验项目、试样适量、取样方法和实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
序号 |
检验项目 |
取样数量(个) |
取样方法 |
试验方法a |
1 |
化学分析a |
1/炉 |
GB/T 20066 |
GB/T 223、GB/T 4336、GB/T 20123、GB/T 20125、GB/T 20126 |
2 |
拉伸 |
1 |
GB/T 2975 |
GB/T 228 |
3 |
冲击 |
3 |
GB/T 2975 |
GB/T 229 |
4 |
无损检验 |
逐张或逐件 |
按无损检验标准规定 |
GB/T 2970 |
a 对化学成分进行仲裁实验时,按GB/T 223. |
7.2、钢板的外观用肉眼检查
8、检验规则
8.1、钢板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负责,需方有权按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的任意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。
8.2、钢板应成批验收由同炉号、同牌号同屈服强度规定值、同一热处理制度且厚度不超过5mm的钢板组成,每批钢板重量不得大于60T。
8.3、钢板的夏比摆锤冲击试验结果不太符合规定时,应从同一批钢板上再取一组三个试样进行试验。前后六个试样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表2规定值,允许其中两个试样低于规定值,但低于规定值70%的试样只允许一个。
8.4、钢板复验和判定应符合GB/T 17505的规定。
9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
钢板的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/T 247的规定。
10、数值修约
数值修约应符合YB/T 081的规定。
11、Q960E调质型高度钢,制作耐压壳件、深潮救生器、高压结构件、宇航设备、装甲车辆,制造各类工程机械,如矿山和各类工程施工用的钻机、电铲、电动轮翻斗车、矿用汽车、挖掘机、装载机、推土机、各类起重机、煤矿液压支架等机械设备及耐磨结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