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吉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

主营:喷砂机,抛丸机,喷砂房,喷砂机配件,喷砂机磨料

液压阀多路阀喷砂机喷丸机

产品信息

产品详细

液压阀喷砂机 多路阀喷砂机

工程机械挖掘机专用液压阀 多路阀喷砂机喷丸机

1.      主体设备

名称

数量

主要配置

 

说明

喷砂机

1

工作舱尺寸

1000*1000*800 mm

1.  根据资料包“11397_87517高等-_Sand blast unit”参数要求保证满足kocks轧机辊环和锥套的使用要求。

2.  配置参数可以发生偏离,但必须不低于此要求。

3.  机电一体化供货,保证设备就位接通电源、气源后即可运行使用。

机器照明灯

220V 20W节能防爆灯2

电源

380V 50Hz

除尘箱电机

220V 50Hz 2.2 KW

压缩空气源

0.4MPa

除尘箱

单滤芯除尘箱,脉冲反吹自动除尘

分离器风量:

8.5m3/min

带油气分离功能

2.      备件清单

 

名称

单台数量

喷枪

1

喷砂胶管

1

视窗玻璃

1

防护手套

1

顶阀

1

设备附送钢砂一包/25kg、设备带400mm转盘

 

二.    技术标准

1.      JBT 10349-2013 《干式喷砂机》

三.    技术要求

1.      乙方提供喷砂机需要的压缩空气管路规格。

2.      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(包括所有零部件、元件和附件)具有合理的结构、较高的稳定性、可靠性和耐久性,操作维护方便。

3.      具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磨性,抗震性能好。

4.      设备除尘和噪音能力设计合理,保证使用现场无烟尘。

四.    验收及考核

1.      设备现场使用1周后,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验收。

2.      出厂前进行出厂检验,合格后方能出厂,乙方出具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。如有必要,甲方可要求到乙方现场参与检验。甲方到乙方的检验,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质量责任。

3.      到厂检验,甲方根据技术协议、图纸、质量标准、样本等对到厂货物进行到厂检验。

a.      化学成分、硬度、浓度、尺寸、重量等指标,超过技术指标要求不增加货款;低于技术指标要求,但甲方判定能让步接受的,在货物整体价格基础上,按不达标项目所欠比例扣罚货款;如果有多项指标不达标,累加扣罚货款。罚款并不能免除乙方后续应承担的售后服务、质保期等责任和义务。

b.      技术指标不合格,甲方判定不能让步接受的,经甲方书面同意后,可限时换货处理;若甲方不同意换货,则退货处理,乙方返还甲方全额合同款,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
c.      检验合格必须由甲方出具正式的检验合格证明,否则视为不合格。

4.      设备安装完毕,现场调试验收。

a.      项目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,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给甲方。

b.      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,筹备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联合验收,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。

c.      技术指标、功能、性能等如果达不到技术要求,但甲方判定能让步接受的,在货物整体价格基础上,按不达标项目所欠比例扣罚货款;如果有多项指标不达标,累加扣罚货款。罚款并不能免除乙方后续应承担的售后服务、质保期等责任和义务。

1.      主体设备

名称

数量

主要配置

 

说明

喷砂机

1

工作舱尺寸

1000*1000*800 mm

1.  根据资料包“11397_87517高等-_Sand blast unit”参数要求保证满足kocks轧机辊环和锥套的使用要求。

2.  配置参数可以发生偏离,但必须不低于此要求。

3.  机电一体化供货,保证设备就位接通电源、气源后即可运行使用。

机器照明灯

220V 20W节能防爆灯2

电源

380V 50Hz

除尘箱电机

220V 50Hz 2.2 KW

压缩空气源

0.4MPa

除尘箱

单滤芯除尘箱,脉冲反吹自动除尘

分离器风量:

8.5m3/min

带油气分离功能

2.      备件清单

 

名称

单台数量

喷枪

1

喷砂胶管

1

视窗玻璃

1

防护手套

1

顶阀

1

设备附送钢砂一包/25kg、设备带400mm转盘

 

二.    技术标准

1.      JBT 10349-2013 《干式喷砂机》

三.    技术要求

1.      乙方提供喷砂机需要的压缩空气管路规格。

2.      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(包括所有零部件、元件和附件)具有合理的结构、较高的稳定性、可靠性和耐久性,操作维护方便。

3.      具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磨性,抗震性能好。

4.      设备除尘和噪音能力设计合理,保证使用现场无烟尘。

四.    验收及考核

1.      设备现场使用1周后,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验收。

2.      出厂前进行出厂检验,合格后方能出厂,乙方出具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。如有必要,甲方可要求到乙方现场参与检验。甲方到乙方的检验,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质量责任。

3.      到厂检验,甲方根据技术协议、图纸、质量标准、样本等对到厂货物进行到厂检验。

a.      化学成分、硬度、浓度、尺寸、重量等指标,超过技术指标要求不增加货款;低于技术指标要求,但甲方判定能让步接受的,在货物整体价格基础上,按不达标项目所欠比例扣罚货款;如果有多项指标不达标,累加扣罚货款。罚款并不能免除乙方后续应承担的售后服务、质保期等责任和义务。

b.      技术指标不合格,甲方判定不能让步接受的,经甲方书面同意后,可限时换货处理;若甲方不同意换货,则退货处理,乙方返还甲方全额合同款,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
c.      检验合格必须由甲方出具正式的检验合格证明,否则视为不合格。

4.      设备安装完毕,现场调试验收。

a.      项目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,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给甲方。

b.      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,筹备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联合验收,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。

c.      技术指标、功能、性能等如果达不到技术要求,但甲方判定能让步接受的,在货物整体价格基础上,按不达标项目所欠比例扣罚货款;如果有多项指标不达标,累加扣罚货款。罚款并不能免除乙方后续应承担的售后服务、质保期等责任和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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